通知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明确提出“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入医师的必备条件”和“各省(区、市)可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参加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条件;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为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47年,是我国最早的国立神经精神病专科医院。近七十年的风雨历程,如今医院承担着南京市、江苏省乃至全国神经、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司法鉴定等任务,还承担着相关政府指令性工作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心理救援等处置任务。

        医院整体实力保持在全国前列,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推出的《2014年度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专科汇总)》中,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综合实力排名第89位,其中精神医学在《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位列全国第6位。

        医院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 精神科;江苏省“兴卫工程”重点学科(精神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 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医学心理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 医学心理科、司法精神科、神经精神药理、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老年神经精神科。设有10个市级以上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卫生部脑卒中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江苏省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江苏省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江苏省儿童心理行为障碍专病中心、江苏省抑郁症专病诊疗中心、南京市脑血管病救治中心、南京市社区精神卫生指导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危机干预中心、南京市神经精神病学临床中心。儿童心理卫生研究中心是亚太地区唯一的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心理科研与培训合作中心。拥有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南京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培养点。

       医院编辑出版三本在全国正式发行的学术期刊:《临床神经病学杂志》为“北大中文核心”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即“双核心”),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波兰哥白尼索引(IC)收录。影响因子、被引频次等多项指标均居国内同类杂志前列。《临床精神医学杂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深受临床精神医师的喜爱。 《临床神经外科杂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光盘版)以及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2014年被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2015年初被《史蒂芬斯数据库》(EBSCOhost)全文收录。

       目前医院设有床位逾千张,职工1400余人,年门诊量87万人次,年收住院患者近2.1万人次。设有神经内、外科、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儿童心理卫生中心、老年精神科、老年神经科、康复科、中医科、心血管内科等23个临床科室和10个医技科室。拥有最新型超高场3.0T磁共振机两台、1.5T磁共振机一台、DSA两台、西门子64排128层CT机两台、CTF-275信道脑磁图、伽玛刀、百级垂直层流手术室、计算机导航系统等先进设备,为临床及时诊断、疾病治疗提供了硬件保证。
        医院自20世纪90年代初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具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良好基础,2017年10月被国家卫计委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和放射科4个专业基地。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国招收2018年度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2016年~2018年毕业的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包括内科学、外科学、精神医学、影像学)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医学生。
      (二)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被该单位委派全程在我院接受培训,且自愿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的学员。
       二、 招收专业
       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和放射科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二)培训条件
       1.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1)进入培训时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医学学历、学位双证书;
     (2)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1)为委派单位录用的正式员工;
     (2)委派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学员个人自愿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报名地点: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3号楼5楼教育处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
     (1)《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照;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人员提供);
     (6)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由单位统一报考,报名时须提供
     (1)《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照;
     (4)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有材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相关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或面试,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
      六、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按培训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其中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招收名单确定后,由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培训结束时,进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 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待遇同本院职工,第一年到第三年待遇递增,年薪8万到10万,提供住宿及餐费补助。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由单位发放工资,我院发放奖励性绩效,提供住宿及餐费补助。精神科学员在基本补贴标准上增加300元/月。
     (四)进入我院规培基地的本科生,可申请南京医科大学的硕士同等学历,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五)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毕业后面向社会就业,我院可根据岗位需求及考试、考核成绩择优录用。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立(025-82296209)
      网站: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网站(www.c-nbh.com)
      邮箱:878582421@qq.com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教育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