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中国纪检监察报:责先利后

如何看待和处理“责”与“利”的关系,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和思想境界的试金石。唐代韩愈《送穷文》有云:“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后浓缩为成语“责先利后”,意思是尽职责、尽义务抢在他人之前,享受利益排在他人之后。换句话说,就是不计个人私利,勇于担当责任。

责,形声字。从贝,朿声。《说文解字》注:“责,求也。”本义是索取、求取,所索求的是“负家偿物”,也就是欠款,是“债”的古字。后引申为责备,又指责任。现代汉语中,责任是其最为常用的意思。

“责在人先”对为政者而言,就是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为了百姓的冷暖,可以将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明代官吏方克勤在济宁任知府时,年底要向北方守军运送军服。当时朝廷有法令,征用民船的人要受惩罚。别处都用牛马运送,天下大雪,牛马冻死在道路上,百姓尤苦。方克勤毅然命以舟运,他说,我知道应该顺从老百姓的便利,触犯法令也不是我所惧怕的。于是百姓用舟运载军服到前方。省里的官员认为他的做法合道义,不予追究。

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如果占着职位而不履职尽责,民有困而不知救、不敢救,便是尸位素餐,就该退位让贤了。诚如《孟子·公孙丑下》云:“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

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为政之责,履行好这个责任要有奉献牺牲精神,当个人利益与百姓利益不能兼顾时,要自觉把个人利益排在百姓利益之后。《史记》载:春秋时期,鲁相公仪休吃到自家蔬菜美味,“拔其园葵而弃之”,看到自家布匹织得好,“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这个典故就是“拔葵去织”。公仪休之举可谓“利居众后”,动机如其所言,食官家俸禄的人,不要去与老百姓争利。

“责”与“利”的背后,是“公”与“私”的抉择。责先利后说到底是公心压倒私欲,在抉择中能做到先公后私、大公无私,甚至为公舍私。“农民运动大王”彭湃曾是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弟,家族有着“鸦飞不过的田产”。但他以“救国救民、变革社会”为己任,一把火烧掉了家中的田契,散尽家财,毅然投身革命。1929年8月,彭湃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面对死亡威胁,他说:“为了我们的子子孙孙争得幸福的生活,就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有担当、敢负责,这种优良传统已深深植入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血脉。从“为劳苦大众求解放,粉身碎骨心也甘”的慷慨高歌,到“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的豪迈气概;从“认准的事,背着石头上山也要干”的铿锵誓言,到“帮老百姓干活、保障群众利益,怎么干都不过分”的价值导向,共产党人用价值追求给“责”与“利”排出了先后、做出了选择。

责先利后是大公无私的美德,是知重负重的担当。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正确处理责与利的关系,把责任看重、把名利看轻,为事业不惧急难险重,为百姓不计个人得失,有所为有所不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敬业奉献精神服务于民,以实打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徐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