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临床医学院党委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
5月14日,第四临床医学院党委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教工党员等专题读书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陆铭主持。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潘国华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重要会议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重要论述,为开展好这次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会议强调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按照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方案,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全部条文。
在重点发言阶段,副书记、副院长潘国华讲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史沿革和历次修订情况,围绕第八章内容,表示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教学与科研办公室郑嘉琳和吕晓丹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实际工作,表示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警醒自己保持清醒头脑,以身作则,坚守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陆铭在总结中,再次强调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他指出,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将党纪教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持续不断地学习、领会、理解和遵循党纪,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将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覆盖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个方面,使之内化为我们行为的准则和标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