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品德高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素质全面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眼视光专门人才。要求掌握眼视光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知识;掌握先进眼科学,具备初步的眼视光专业能力。要求具有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发展潜能;能够胜任医疗卫生机构及在基础眼保健相关机构的视觉矫正与康复工作,能够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从事眼保健与视觉保健、视功能康复、医学验光配镜、眼视光特殊检查及管理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远大理想和创新理念,愿为祖国眼视光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而奋斗。
(2)树立终生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3)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4)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观。
(5)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处理的技术等问题,应主动寻求其他技术人员和医师的帮助。
(6)尊重同事,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7)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受检者和自身的权益。
(8)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2.知识要求
(1)掌握眼视光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生命科学、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实践。
(2)能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诊断和处理眼科学、眼视光学的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的急难重症。能运用所学的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分析、处理与疾病有关的心理和社会学因素。
(3)了解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生理状态。
3.技能要求
(1)掌握临床医学、眼视光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文献检索、相关专业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初步开展眼科学和视觉科学研究工作。
(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眼视光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眼视光学发展动态。
(5)具有眼保健、提高视力和视觉功能的知识与技能。
(6)具有医学外语、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7)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
(8)具有与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的能力。
(9)具有自主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专业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和课程模块
1.主干学科
眼视光学
2.核心课程(共5门)
眼科学、眼视光器械学、斜视弱视(含双眼视)、接触镜学、验光配镜综合实训
3.课程模块
(1)自然科学和公共基础课程模块
培养学生具有较熟练的公共英语和初步的专业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专业学习所需的数据分析、文献检索等基本技能。由英语、医患沟通学、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医学信息检索几门课程构成。
(2)眼视光学专业理论与见习模块
通过理论教学和见习带教,使学生掌握眼视光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基本操作及报告解读。通过“学生对位互查”、“边看边学边练”、PBL、TBL等多种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训练临床整体思维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由眼科学、眼视光器械学、斜视弱视(含双眼视)、接触镜学、验光配镜综合实训几门课程组成。
四、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
1.必修课程设置
(1)概述
必修课程由通识教育、专业基础、专业课程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为英语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基本的专业英语、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毕业生综合竞争力。
专业基础课程包括医患沟通学、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医学检索学,主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专业课程包括主要包括眼科学、眼视光器械学、斜视弱视(含双眼视)、接触镜学、验光配镜综合实训,主要培养学生对视光领域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使学生掌握眼视光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从而能够逐渐成长为一名掌握眼保健与视觉保健、视功能康复、医学验光配镜、眼视光特殊检查及管理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2)必修课程设置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理论学时 | 实践/实验 | 总学时 | 课程性质 |
通识教育 | 英语 | 6 | 108 | 0 | 108 | 非核心课程 |
专业基础 | 医患沟通学 | 2 | 27 | 0 | 27 | 非核心课程 |
专业基础 | 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 | 3 | 54 | 0 | 54 | 非核心课程 |
专业基础 | 医学信息检索 | 1 | 18 | 0 | 18 | 非核心课程 |
专业课程 | 眼科学 | 4 | 50 | 18 | 68 | 核心课程 |
专业课程 | 眼视光器械学 | 3 | 40 | 24 | 64 | 核心课程 |
专业课程 | 斜视弱视(含双眼视) | 3 | 40 | 18 | 58 | 核心课程 |
专业课程 | 接触镜学 | 2 | 20 | 15 | 35 | 核心课程 |
专业课程 | 验光配镜综合实训 | 1 | 0 | 25 | 25 | 核心课程 |
五、修业年限和学年教学
1.修业年限:3+2年
2.学年教学
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学生由苏州卫校负责培养。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为专业课程学习,第二学期为临床实习。
第五学年:专业实习。
六、实践教学
序号 | 实践环节 | 内容 | 学分 | 实施途径 建议安排的时间或学期 | 备注 (课内课外) |
1 | 英语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 英语 | 6 | 按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 |
2 | 实验技能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 相关课程 实验教学 | 按照相关课程标准 | 按各课程教学大纲实施 | 课内 |
3 | 见习实习 (第四、第五学年) | 相关课程见习教学、临床实习 | 专业见习穿插在专业课教学中,专业实习一年半。 | 课内 |
七、教学方法
(1)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目标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具有批判性思维、终身学习能力,以及具有良好沟通与协作意识。
(2)采取小班和小组方式进行教学,采用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交互式,基于问题的学习法(Problem Based Learning,PBL),基于小组的学习法(Team Based Learning,TBL)以及基于案例的学习法(Case Based Learning,CBL)等教学方法。
(3)倡导利用在线讲课视频和网络平台实现部分课程翻转课堂教学。
(4)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充分的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见习、实习和科研训练等。
八、学业评价方式和要求
1. 学业评价方式
专业核心课程的期末考试理论部分必须采用闭卷考试(含计算机化考试)。非专业核心课程学分大于2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理论部分必须采用闭卷考试(含计算机化考试)。非专业核心课程学分小于等于2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理论部分可采用开卷考试,或由所在课程自行决定采用开卷或闭卷考试。
2. 要求
按国家和学校要求,通过各阶段国家和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达到要求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按《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毕业前,参加学校组织的眼视光学专业毕业实践技能考核,包含理论考核及操作考核。其中,操作考核主要包括:裂隙灯检查、眼底镜检查、角膜塑形镜验配以及医学验光等内容。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记分,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毕业。重修补考合格后方能毕业。
鼓励学生在毕业前取得国际塑形镜资格证等职业技能考核。
九、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必须完成106学分,其中必修课22学分,毕业实习78学分,实习出科考试4学分,毕业技能考核2学分。
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方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十、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