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校本部各单位先行组织报送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更好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以及推进全校信息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今年拟在校本部试行网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就校本部各单位先行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进行网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报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以下简称“网报”)

网报分为教职工信息完善和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两步:

(一)教职工信息完善

登录学校网页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事系统“教职工信息变更”模块维护个人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基本信息、扩展信息变更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扩展信息新增内容需同时上传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各职能部门审核的依据。所有信息变更均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方有效,才能被加载至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人员可在自行查看审核状态。具体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参照《教职工信息变更说明》(附件1)。

申报人信息完善截止日期:4月8日。

各职能部门完成申报人员信息审核截止日期:4月10日。

(二)职称评审系统填报

个人信息维护完成后,登录人事系统“职称评审”模块,选择申报职务和学科后,进行职称申报。除工作总结等内容外,个人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可自动加载入职称评审填报系统。加载数据时,如发现数据有误,需在“教职工信息变更”模块中完善信息后,再回到职称申报系统重新加载数据。填报完成后可直接预览相关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具体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参照《职称评审_个人填报手册》(附件2)。

职称评审系统填报截止日期:4月11日。

二、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同样在网上进行:二级单位登录人事系统“职称评审”模块后,选择相应审核角色后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选择通过或退回,并填写“是否同意申报”。操作流程参照《职称评审_学院(部门)审核说明手册》(附件3)。

二级单位完成初审工作截止日期:4月12日。

三、组织报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简表》

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直接从职称评审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业绩简表》,本人签字后,由二级单位盖章统一报送至校人事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人员打印简表签字后直接报送至校人事处。

表格报送截至日期:4月12日。

四、组织报送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教师、实验技术职务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直接从职称评审系统打印《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和档案袋封面,并提供3篇代表性论文(复印件)或论著(封面、封底、作者页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分装3个材料袋,贴好档案袋封面,签字盖章后提交各二级单位汇总。二级单位将汇总后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统一报送校人事处。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按相同要求提供两份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直接提交至校人事处。

申报人进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即视为参与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记为申报一次。

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报送截至时间:4月12日。

五、其他

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南医大人〔2010〕30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任职条件(修订稿)>的通知》(附件4)中有关任职条件执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南医大人〔2016〕16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和<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附件5)中有关任职条件执行。2017年度评审未获通过的申报人,若确做出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水平确有提高,并能提供评审否决之后的新成果,可重新申报,否则不得再次申报。对于连续申报两次未通过者,暂缓一年申报。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职称申报工作培训会通知

1.时间:4月3日下午5:30。

2.地点:江宁校区德馨楼D101。

3.参会人员: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部、国教院、档案馆负责信息审核工作的同志,各学院(部门)职称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校本部全体2018年申报职称的教职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迪

电话:025-86868522

http://rsc.njmu.edu.cn/f5/b9/c2019a128441/page.htm